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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万峰湖专案”第二阶段调研座谈会在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1年6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万峰湖专案”主办检察官刘家璞等一行三人,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起美琼、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开宇及第八检察部负责人苟华梅等领导陪同下,到罗平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万峰湖专案”第二阶段调研座谈会。

  
 

  会议邀请了中共罗平县委副书记沈宏波、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俊杰及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4个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敏主持,共三项议程。

  
 

  会议首先由县委副书记沈宏波致辞。沈宏波副书记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万峰湖专案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万峰湖流域环境治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察人员关注万峰湖流域的后续发展表示感谢。沈宏波简要介绍了万峰湖专案结案后罗平县后续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万峰湖专案”的办理、特别是今天刘家璞检察官一行为了万峰湖流域后续绿色生态发展专程到罗平召开调研座谈会,颠覆了很多人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官职能职责的认知,高检院检察官到基层为人民“跑腿”的实际行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的具体体现,给大家树立了榜样,罗平县将以此为动力,与相邻各县密切协同,认真研究推进万峰湖流域后续发展的方法路子。

  
 

  紧接着,罗平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就万峰湖流域后续发展问题畅谈意见建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俊杰主要从万峰湖生态养殖、建立万峰湖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调整库区移民补助政策、协同立法和协同治理五个方面汇报了罗平县关于万峰湖生态保护和协同发展的意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从政策倾斜、项目资金扶持、顶层设计、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等方面作了补充,期望检察机关以万峰湖专案办理为契机,推动相关意见建议变成现实,在保护珠江水系的同时,造福于万峰湖流域人民。

  
 

  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万峰湖专案主办检察官刘家璞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讲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办万峰湖专案的法治思维和社会意义。刘家璞检察官提出保护与发展怎么结合、对违法行为怎么治理、跨区域立法怎么协同、生态补偿怎么体现绿色共享等问题并与大家进行了深入探讨。

  
 

  刘家璞指出,万峰湖专案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珠江水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也是该院主办的跨省(区)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第一案,案件办结半年来,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已经明显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滇、黔、桂三省(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好评,为各级各部门做好后续开发利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刘家璞强调,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不是就办案而办案,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的社会效果,让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就要关注公益诉讼案件的后续问题。生态环境不仅要依法保护,也要合理开发利用,才能让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搞好调研,把基层最现实、最迫切的发展需要传递到中央相关部委,以期得到中央的关注重视和关心支持,把万峰湖区域的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将万峰湖流域建设成“两山”理念的示范区,努力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治理和跨地区河流湖泊保护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万峰湖经验”。

  
 

  
 

  座谈中,四级检察机关的与会人员还共同探讨了检察机关在万峰湖流域设立“水上检察室”的可行性问题。

  
 

  最后,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敏在会议总结时表示,这次座谈会成果丰硕,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一定按照会议精神,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积极谋划万峰湖流域后续发展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责任有担当,狠抓落实见成效,在维护万峰湖流域生态安全的同时,使沿线百姓真正享受到生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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